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不刚兑!某央企信托多款产品逾期,被投资人举报,存在违规!

2023-12-15 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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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托圈内人

导读:金谷信托博睿230号 锐银158号,违约!有投资人举报!

近日,金谷信托发布关于“金谷-博睿23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临时公告:

公告称,该信托计划于2023年9月15日启动模拟清算,清算后对赌结果为对赌失败。信托计划项下相关交易对手应于2023年10月15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股权收购价款。

2023年以来,上述信托计划共同债务人名下项目已恢复正常施工及销售,操盘方经调整销售策略,销售情况有所改善,并已完成第一个销售进度考核,但受国内房地产市场信心尚未完全实现修复、市场需求未见显著释放、购房者对民营企业信心不足等诸多因素影响,交易对手在现阶段无力承担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义务,交易对手已向本公司提出展期申请。

展期期限为18个月,自2023年10月15日起至2025年4月15日止,展期利率与投资基准收益率保持一致期间每年6月10日和12月10日付息,若交易对手在付息日支付利息仍存在一定困难,受托人有权给予不超过3个月(含)的宽限期,展期期间受益人业绩比较基准不变。
信托圈内人了解到,早在20228月金谷信托锐银158号就已经发生实质性违约。
根据《金谷?锐银15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报告》显示,该信托计划分四期发行,首期成立于2021年2月9日,存续规模约4.74亿,资金用于自重庆远洛处受让其持有的重庆远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交易对手之一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2年8月23日,交易对手未向我司支付特定股权收益权收购价款,构成违约。
有投资人向监管部门举报金谷信托在锐银158号项目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于2023年3月9日作出答复,根据《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调查意见书》:核查认为,金谷信托未改变信托财产使用方式,未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信托资金,但未披露公司实际持有的股权收益权比例,与《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2009 年第 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不符,我局将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以上两个产品信托公司均没有选择刚性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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