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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涉税汇总

2014-12-15 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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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涉税汇总



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
财行[2005]365号
参考的文件是《关于代扣代缴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该文件明确,对于储蓄机构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照规定缴纳营业税和所得税。



湖南


答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的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据此,提供法定代扣代缴义务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新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
单位和个人代扣(代收、代征)代缴税款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



四川达州市
答疑:
企业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参照《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文件执行,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重庆

1.渝地税发[2007]263号
三、个人取得代扣代缴手续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免税范围界定为:发放给具体办税人员的手续费奖励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扩大范围发放的手续费奖励,仍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关于金融企业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缴纳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5〕198号)的规定:
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以及证券公司取得的由税务部门支付的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应计入“营业收入—手续费收入”,并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其余单位和个人取得的代扣代征手续费收入不征收营业税。个人借款的利息收入要按照金融业征收营业税,按照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疑:企业收到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参照《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文件执行,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












广西




桂地税函[2009]446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西停止执行对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征收营业税的政策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广西停止执行对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就是停止执行这一条。
广西贺州市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
答:需按规定缴纳营业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纳税问题的函》桂地税函【2009】446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的有关规定,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缴纳营业税。







厦门



网站答疑
关于个税返还手续费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的相关规定,代扣代缴税款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请问我司通过自查补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个税返还手续费吗?
税务机关依据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对自觉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已依法办理地方税务登记,并按照税法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可在季后15天内(1、4、7、10月15日前)提交此项申请。部分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半年申领一次的,按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在1月、7月15日前提交申请。查补的个人所得税不能申领个税手续费。











广东

答疑:我公司本月收到地税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请问要缴纳哪些税费?
对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您公司应作“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要缴纳如下税费:按“服务业-代理业”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这项手续费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范围,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1994]20号)的规定,扣缴单位将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个人因此而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手续费收入按规定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大企业税收热点问题解答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及其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或者接受委托代征税款,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因此,企业取得的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需缴纳营业税。

2.我司收到地税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请问要不要缴纳营业税?
答: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税款行为是代理和协助国家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不属于经营性行为,在上级主管税务机关未进一步明确之前,暂不征收营业税。
http://www.gzds.gov.cn/bsfw/1236 ... 0130109_1233432.htm
答疑:一个回答要征收,一个回答不需要???


1.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地税依据穗地税发[2002]324号第三条
  三、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代扣税费,或接受税务部门委托代征税费而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照章 计算企业所得税。

2.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扣代收和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8〕583号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代扣代缴或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东地税发〔2008〕128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及其有关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履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或者接受委托代征税款,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西安


问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是否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营业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营业税免税、减税项目。”
目前国家并没有关于“三代”手续费免征营业税的明文规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按照营业税的“服务业”税目缴纳,税率是5%。

http://www.xads.gov.cn/question/x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280&rdid=48349










安徽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是否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请问:我单位向主管地税部门申报提取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是否要按照营业税税目“服务业”5%缴纳营业税?同时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如果用于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得办税人员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谢谢! 此问题我已在网上咨询,但给予的答复如下,不知道该回答正确与否?(答:对单位取得的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得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单位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该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取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属于“服务业”征税范围,应按5%得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这项手续费收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范围,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回复内容: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征税范围,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http://www.ah-l-tax.gov.cn/portal/bsfu/zx/1226517210678686.htm






大连
1.问题:公司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局会将税款的2%作为手续费支付给代扣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或代扣代缴费用支出,我想问一下如果此手续费未做上述支出,而是作为企业的收入,那退回的手续费需要缴纳营业税吗?
  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因此企业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问题:企业从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全额奖励给办税员,请问这笔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如果奖励给办税员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复: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因此企业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的手续费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扣缴义务人(企业)收到的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应并入到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若企业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则相应的费用开支和奖励可以从收到的手续费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第020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06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可将代扣代缴手续费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如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取得的扣缴手续费不享受财税字[1994]020号文件第二条第五款暂免征收的规定
http://www.dl-l-tax.gov.cn/info/2241_482937.html

黑龙江
黑地税发[1996]248号”文明确,对于税务部门委托代扣单位代扣税金取得的手续费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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