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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 | 一文看懂证监会史上最严借壳标准

2016-06-22 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先来看看一组直观对比(来自微信号:ListCo)

  近段时间壳股炒作升温,证监会重拳出击,要给炒壳浇浇水降降温。由于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30家壳股公司短期内被借壳希望破灭。

  根据证监会今日下午发布的最新通告,近日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的重点是进一步规范市场俗称的“借壳”上市(以下规范统称重组上市)行为。

  证监会表示,《重组办法》上一次修订激发了并购市场热情,对提高重组效率,规范重组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看到,市场发展不断对监管机制提出挑战,特别是去年股市异常波动后,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一些不符合标准条件的公司试图规避重组上市认定标准;由于IPO排队时间较长,一批“红筹”企业谋求从境外退市后回归A股市场,“壳”资源稀缺,炒作升温,再度引起市场热议。

  证监会明确表示,本次修订旨在给“炒壳”降温,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的理性修复,继续支持通过并购重组提 升上市公司质量,引导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重组办法》本次修改涉及5个条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完善重组上市认定标准,扎紧制度与标准的“篱 笆”。参照包括香港市场在内的国际上成熟市场经验,细化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的认定标准,完善关于购买资产规模的判断指标,明确首次累计原则的期 限。二是完善配套监管措施,抑制投机“炒壳”。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 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与新进入控股股东的股份都要求锁定36个月,其他新进入股东的锁定期从目前12个月 延长到24个月;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三是按照全面监管的原则,强化证券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及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在重组上市过程中的责任,按“勤勉尽责”的法定要求加大问责力度。

  在规则适用方面,《重组办法》的过渡期安排将以股东大会为界新老划断,即:修改后的《重组办法》发布生效时,重组上市方案已经通过股东大会表决的,原则上按照原规定进行披露、审核,其他按照新规定执行。

  虽然《重组办法》的修订还在征求意见,但实施也是迟早的事情。虽然新老划断可能有些公司可以侥幸逃开新规的限制,但还是不少小市值的壳股公司的“士气”将大受打击。尤其原控股股东和其他新进入股东的股份锁定期被延长,大大提升了“卖壳”的成本。

  而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这则规定直接将不少可能的壳资源在一定期限内拒之门外。

  通常而言,小市值的股票往往会被当做壳股来炒,这些股票往往主营业务惨淡,经营业绩也常常每况愈下。有的要么连年亏损被ST,有的即使盈利也是微利。然后由于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受到市场的追捧。

  哪些上市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一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这些股票的壳价值将大大受到影响。对于期待被借壳重组,而买入这些股票或想买入这些股票的童鞋,就必须要小心了。

  由于创业板股票不能被借壳,中国基金报记者火线梳理出,30家市值50亿元以下的主板(含中小板)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内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从新规来看,这些公司短期内被借壳是要受影响的。

  当然,由于新规征求意见和新老划断的因素,可能有些公司或许可能打擦边球侥幸逃过一“劫”,但大多股票肯定将受影响。即使不受新规的不能“卖壳”影响,“卖壳”成本的提高,也使得这些壳价值大受影响。

  So,基金君也期望各位投资者一起响应证监会号召,践行价值投资,远离这些壳股。基金君就把梳理出的最近三年违法违规或最近一年被公开谴责的小市值(50亿元)以下股票贴出来供大家一览。可以看出,这些股票除康达新材002669)去年净利润过亿元之外,要么亏损要么利润也不高,“壳”性十足,敬请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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