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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众筹合格投资者制度的症结!

2015-11-05 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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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风险承受能力,就一定是相对的概念。净资产100万,投10万损失了对你没有影响;那如果净资产只有10万,但如果只投资1万,那损失了也没有很大影响。”所以,风险投资不限于富人,完全可以扩展到所有人。


2015年10月23日,美国SEC投票通过JOBS法案第三章,确定股权集资扩展到非认证合格投资者。第三章最大的亮点是“年收入在10万美元以下每年投资众筹的不超过2000美元或者净资产5%。


这意味着美国政策取消了投资者必须是认证合格投资者的限制,更重要的是,用投资限额取代了合格投资者的约束,并认为非认证合格投资者也有风险承受能力,关键在于投资限额的设置。


这对于我国制定包括股权众筹在内的股权融资的合格投资者制度,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


合格投资者的法律规定

现行合格投资者的规定主要是来自于两个公开法规文件,2014年8月公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2014年12月公布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金融资产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I.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II.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与之基本一致。


这是对合格投资者的通常要求,也是私募本身的非公开性与高风险性的必要要求。但是股权众筹等公募实际上则是另一回事。


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风险识别能力即投资者在投入资金前,对投资的风险进行评估和判断的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则是投资组合中出现投资成功项目,成功的项目投资收益可以覆盖失败项目的损失。但无论是单个投资或对于单个基金来说,风险仍然很大。因此,股权众筹的投资者应具有相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不会因为投资损失而对自然人投资者的生活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机构投资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目前,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论我国还是美国,都主要是选择以财富作为界定。这个逻辑的依据是,富人有更强的风险承受能力。即使在面临项目破产,投资失败的时候,也能够承受损失。

金融资产多风险承受能力就高吗?其实并不完全如此,前提还是在一定比例范围内的资金亏损。在一定投资额度内的风险,无论穷人还是富人都是有承受能力的。

所以,投资额度设定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股权众筹平台现行的投资者规定

股权众筹平台在合格投资者设置上的具体规定并不一致。


众投邦等平台基本参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设有资产10%左右的投资限额。


爱就投等平台对投资者的要求是金融资产10%的投资限额,用以控制风险而不对投资者金融资产总额进行限定。


京东东家则规定个人合格投资者需要符合最近3年个人年收入不低于30万元或金融资产不低于100万元的条件。没有投资限额的规定。


人人投等股权众筹平台的投资者主要是草根投资者,不设定合格投资者条件。


在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方面,平台基本都在投资者注册过程中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等,但这都是定性的指标。

合格投资者设置来看,各平台对于投资者保护的考虑的确不一致。


未来股权众筹在投资者方面应进行怎样的约束?

与私募不同,股权众筹的立意就是解决小微初创企业融资难题,具备“小额、公开、大众”的属性。投资者能否保护自己应是股权众筹立法和监管的焦点。而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应称为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的落脚点。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形象揭示了其中的法律逻辑。他认为:“讲风险承受能力,就一定是相对的概念。净资产100万,投10万损失了对你没有影响;那如果净资产只有10万,但如果只投资1万,那损失了也没有很大影响。所以,风险承受能力一定是相对的概念,不限于富人,完全可以扩展到所有人。


彭冰教授观点与JOBS法案逻辑的相似点在于:基于相信风险承受能力不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多寡。


但是,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角度出发,必须评估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保证其能够承受投资失败的高风险。这就需要对投资者金融资产的投资比例进行设置

因此,金融资产不应决定投资者合格与否,而是投资限额。金融资产不再是门槛而是一个指标,借此划定投资限额,至少目前许多平台都是以资产的10%作为投资额度。JOBS法案规定个体投资者如果年收入小于10万美元,每年可参与投资额度为2000美元或其年收入的5%;个体投资者如果年收入大于10万美元,每年可参与投资额度为其年收入的10%或者个人净资产的10%等等,这些都是基于风险承担能力的考量。

所以,厘清这个逻辑后,众筹平台和监管部门可以考虑的是,制定在股权众筹投资限额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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