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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伦推荐 | 【创始人学习版】上市公司采用的AB股制度究竟是什么鬼?

2016-03-28 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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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股制度(同股不同权)与境外互联网上市企业的渊源

Google


 


 

以谷歌为例,谷歌在2004年上市,上市前引入AB股制度,分为A、B两类同价股票,两位企业创始人获分配B股,其他公众股东则获分配A股。

在AB股双股并行的制度下,A股对应每股只有1票投票权,B股不能公开交易,B股的每股投票权为A股的10倍。谷歌创始人及行政总裁持有几乎全部B股,实际共持有70%以上投票权,确保了两位创始人能以较少的持股拥有过半的投票权,从而控制大局。


 


 

Facebook


 


 

Facebook采用AB股制度,B股投票权亦是A股的10倍。Facebook 的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为确保有绝对的控制权,扎克伯格在制度以外还加上“表决权代理协议”,即B股投资者可授权他代为表决,加上他本身持有的B股,等于掌握了绝对的表决权,即当时扎克伯格拥有公司 56.9%的投票权。


 

美国上市的谷歌(Google)及脸谱(Facebook)均有採用,原因是公司创业初期进入的新股东,股权被稀释,为防止股权稀释导致散失公司控制权,创始人可以AB股制度来增加投票权,确保在董事会的决策地位。


 


 

阿里巴巴


 


 

为避免在股权被稀释时,投票权相应被稀释的风险。阿里巴巴提出以合伙人制度方式上市,这种以“小控大”、“同股不同权”的制度与AB股制度类似。

整个阿里巴巴的股权分布非常分散,马云自己的持股比例在7%左右(加上蔡崇信也就10%),极地的持股比例若在香港上市,便难以把握控制权。

阿里经过长时间权衡,决定放弃在“同股同权”的香港上市,选择允许AB股权结构的美国上市。


 


 

京东


 


 

上市前夕:京东的股票区分为A股与B股,机构投资人的股票会被重新指定为A股,每股只有1个投票权。刘强东持有的23.1%股权(含其代持的4.3%激励股权)将会被重新指定为B股,每股有20个投票权。

实行AB股制度后,通过AB股1:20的投票权制度设计,刘强东掌控的投票权不降反而超过51.2%的投票权。由于有双层投票结构保护,其投票权能确保股东会上重大议案有绝对的发言权。


 


 

在这些AB股架构中,共性:确保控制权


 


 

1、股票分为两类,每股对应的投票权不同。这些公司发行的股票一般分为A类普通票和B类普通票。后者每股的投票权一般是前者的7~10倍。


 

2、两种股票的持有人不同。持有A类普通股的一般是公众投资者,二级市场过来的人比较多。B类普通股的一般是创业者、高管、公司员工与早期投资人持有。


 

3、两者不能随意转化。一般A类普通股的持有者无法将A类普通股变成B类普通股,而B类普通股经过一定的程序或者直接转让,自动转化为A类普通股。


 

这种架构的安排能够确保公司的创始人和高管通过拥有更高的投票权对股东大会的决策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从而确保对公司的控制权。

若在这种股权架构下,乔布斯被自己创立的苹果公司扫地出门的情况则很难发生。


 


 

由于双层股权制度和合伙人制度不能被广泛接受,例如在伦敦、香港等证券交易所已对此下达禁令,才使得阿里巴巴当初与港交所谈判失败,转而赴美上市。 

简要了解《公司法》的同股同权


 


 

我国《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这便是“同股同权同利”的由来。

通常公司的股权结构为一元制,也即所有股票都是同股同权、一股一票。

所谓同股同权,即不经特别约定,每一份股权都对企业享有相同的利润分配的权利和对企业重大事项相同的投票权。


 


 

选择境外上市的科技公司AB股制度:同股不同权


 


 

这种股权结构可以让管理层放心,不用担心会被辞退或面临敌意收购。因为,即使持有约三分之一 B 类股的创始人(以及重要高层管理者),就算失去多数股权,也能持续掌控公司的命运。

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上市后,会很快卖掉股份兑现。

但创始人不愿意卖掉自己辛辛苦苦创立起来的企业,所以设计出双层股权制。

将股票分为A、B两类。

向外部投资人公开发行的A类股,每股只有1票的投票权,管理阶层手上的B类股却能投10票。

如果公司被出售,这两类股票将享有同等的派息和出售所得分配权。B类股不公开交易,但可以按照1:1的比例转换成A类股。


 


 

控制权:一定要股权控股,才能拥有控制权吗?

善用“一致行动人协议”


 

股东会:CEO投赞成票我们也投赞成票

“一致行动人”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投票表决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被授权股东投票。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前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


 


 

投票权委托


 

刘强东上市之前股权不到20%,其控制权就是通过投票权委托实现的,有些投资人信任委托给刘强东。京东上市后20%又被稀释了,再利用AB股制度,投票权上去了,实现一股占多权。


 


 

境外上市企业大佬常用的AB股制度究竟是什么?


 


 

双重股权结构(Dual Share Class )也称为二元股权结构。

这种架构保护部分股东对企业控制权的同时,也衍生“同股不同权”问题。


 


 

定义:


 

指上市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权,通常是一般股东一票一股,但公司少数高管可以一股数票 。

是一种通过分离现金流和控制权而对公司实行有效控制的有效手段。


 

区别于同股同权的制度,在双重股权结构中,股份通常被划分为高、低两种投票权。

高投票权的股票拥有更多的决策权。 


 

双重股权结构是指将公司的股票分高(superior)、低(inferior)两种投票权。

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主要由高级管理者所持有。

低投票权股票的投票权只占高投票权股票的10%或1%,有的甚至没有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作为补偿,高投票权的股票其股利低,不准或规定一定年限,一般3年后才可转成低投票权股票,因此流通性较差,而且投票权仅限管理者使用。 


 


 

特点: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较理解公司的价值,在与收购公司谈判中,若有高级管理者充当悍卫战士的角色,往往可得高收购金额,有利于目标公司股东。


 

缺点:


 

双重股权结构存在一个根本性的缺陷,即其违背现代公司的股东治理结构,不利于股东利益保障,容易导致管理中独裁发生的可能;大陆和香港不承认。百度,京东,360,小米不愁投资的公司比较容易谈,一般的早期公司很难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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