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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2日,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盘后股价大跌近8%;截至收盘,其跌幅为5.23%。
1月11日晚,上实发展公告表示,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上实龙创智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约人民币26.15亿元应收类账款存在不可收回的风险。
1月12日,上实发展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还在自查中,近期可能会发一个新的公告,对于融资性贸易业务等具体情况会有一个统一的解释。
或涉及融资性贸易
对于应收类账款风险的解释,上实发展披露,近期,公司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有关情况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上实龙创的应收类款项的相关业务性质与风险进行自查核实,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根据前述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就上实龙创应收账款事项开展自查工作,目前上述核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结合初步自查结果,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实龙创未经审计的应收类款项合计约人民币26.15亿元,其中部分业务可能涉及融资性贸易,该类业务模式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何为融资性贸易?
据资料显示,融资性贸易,是指参与贸易的各方主体在商品及服务的价值交换过程中,依托货权、应收账款等财产权益,综合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实现短期融资或信用增持目的,增加贸易主体的现金流量。
因此,融资性贸易本质上应基于真实的贸易关系,并通过在贸易各个环节中金融工具的运用,为促成贸易而进行融资,是“贸易+融资”的组合,并非简单的贸易行为或是单纯的融资服务。
对于融资性贸易开展的风险,2018年7月31日,国资委印发了《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国资委令第37号,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自2018年8月30日起施行。本办法中第九条第三款写明了“违反规定开展融资性贸易业务或“空转”“走单”等虚假贸易业务。
此外,上海国资委对于管辖企业开展融资性贸易的合规方面也有严格的要求。
2021年5月6日,上海国资委在《市国资委关于推动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实施意见》中也提及,加强上市公司风险管理。严格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股票质押、融资性贸易各类经营风险。
2021年11月23日,上海国资委在《市国资委关于做好监管企业2022年度预算报告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及,要突出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预算安排中严格控制非主业资产和非优势业务和主业中低效贸易业务的资源投入,禁止安排融资性贸易业务,严格控制超能力的代垫资业务预算,坚决退出亏损的高风险业务。
对于融资性贸易合规的监管,上述上实发展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也表示,收到过相关的监管文件,也会在自查中把融资性贸易的业务来龙去脉做详细的说明。
上实发展也表示,公司将继续尽全力尽快查明上述事项,并审慎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应收账款“黑洞”
根据上实发展官网介绍,公司上实发展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经营模式以中高端住宅开发为主,兼顾商业地产的开发及运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上实发展旗下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投资、不动产经营、物业服务和智慧城市运营。其中,在智慧城市运营方面,上实龙创作为智慧城市产业数字化运营服务商,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以智能物联(AIoT)、边缘计算和行业SaaS应用为城市提供专业的智能解决方案。
业绩方面,根据上实发展披露,2021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1.08亿元,同比下降3.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亿元,同比下降8.75%;2021年上半年,上实发展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出现下滑,其中实现营业收入40.25亿元,同比减少10.4%;净利润3.44亿元,同比减少19.84%。上实发展表示,营业收入变动主要是源于房地产销售结转收入有所减少。
关于上实龙创的业绩,上实发展披露,2021年上半年,上实龙创亏损约1.52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为-5.85亿元。
延伸阅读:上海电气暴雷后被立案调查与泛金融模式的终结
文/宋光辉【结构化金融】
2021年7月5日晚,上海电气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早在约一个月之前,上海电气传出爆雷,其控股子公司上海电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普遍逾期。
截至公告日,通讯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86.72亿元,账面存货余额为22.3亿元,公司为通讯公司提供的股东借款总额为77.66亿元,上述情况已对公司构成重大风险。
上海电气持有通讯公司40%的股份。通讯公司成立于2015年,主要生产、销售专网通信产品。其销售模式是由客户预先支付10%的预付款,其余款项在订单完成和交付后按照约定分期支付。通过这种销售模式,通讯公司实际上开展了供应链金融业务,为下游企业提供了信贷支持。
公告中表示,“自2021年4月末起,公司陆续发现通讯公司应收账款普遍逾期”,但是上海电气却延迟到5月底才通过公告将风险披露,这成为市场对此事件质疑的重点。
为了减少损失,通讯公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5月27日立案受理。通讯公司请求判令,被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和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其合计支付货款44.63亿元及违约金。
爆雷分析
根据对供应链金融的认识,加上当前掌握的信息,进行合理推测。这次爆雷应该与贸易性融资有关。
2020年7月也有一家国企控股的上市公司广州浪奇,出现了存货不翼而飞的怪事。后面水落石出,是公司涉入贸易性融资的运作,为赚取利差而承担了巨大风险,最终因为下游企业资金出现问题而导致整个供应链的崩盘。广州浪奇因为这类事情的拖累,陷入困境,如今已经带上了*ST的帽子。
贸易性融资当中,交易双方进行商品买卖的目的并不在于商品本身,而是为了从金融机构套取廉价资金。
在浪奇的案例里,典型的操作方式:
上游企业A将货物卖给浪奇,浪奇再将货物卖给下游企业B。但是下游企业B没有及时付清货款,因而浪奇就有对下游企业B的应收账款。同样,浪奇也不付款给上游企业A,上游企业A拥有对浪奇的应收账款。
浪奇将货物一买一卖之间赚到一定的差价。
上游企业A和下游企业B,法律名义上是相互独立的,但是背后的老板是同一人,两者本来就是一家,承担了差价的成本。但是上游企业A可以将浪奇的应收账款向银行质押,用于获得低成本的银行借款。这就是通过贸易实现融资的运作机制。
上游企业A通常是信用较低的民营企业,直接从银行是难以获得融资的,才会创造出来这种复杂精妙的融资模式。
浪奇一买一卖之间,在资产负债表同时形成资产和负债。
然而,资产和负债不能相互抵消,当下游企业B违约之后,资产收不回,但是对上游企业A的负债仍然还要偿还,浪奇的风险也就蕴含在这里。
从浪奇的贸易性融资的操作,可以大致推断上海电气通讯公司所涉及的事件的内情。然而,和之前发生的浪奇存货失踪事件相比,这次的事情比较让人感到稀奇的是,这些应收账款的欠款人都是信用良好,具备很强还款能力的国有企业。其中:
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北京国资委下属企业,
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哈尔滨国资委下属企业。
这些企业目前在公开市场上并无违约记录,这些企业本身可以比较容易的从银行获得贷款,成本也不会很高。贸易性融资的模式里,需要有一家信用较差从而融资较难而成本较高的企业,通常是民营企业,来将资金导出到供应链之外,进行高风险的运作来获取收益,承担其中的成本。
有一种合理的推测就是:
通讯公司通过交易安排,为下游某企业提供了信贷,也就是下游企业从通讯公司买入商品,不是直接付款,而是分期付款。下游企业则将商品在市场上销售,回收现金。
这样运作,下游企业可以获得较长时间的资金,并可以将这笔资金用来进行投资或投机,赚取回报。之所以有首创等国有企业参与,有可能与通讯公司及其母公司上海电气集团的授信政策有关。
该下游企业如果不是信用较高的国有企业,难以获得分期付款的条件。因此,要进一步弄清楚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还需要了解首创、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从通讯公司买来商品之后,是自己使用,还是再转手卖给了其他企业。
解决疑惑的关键就在于有没有这个其他企业C。如果有的话,这个其他企业C到底是什么来头。
首创等起到的是一个过桥的作用,与通讯公司之间或许还有其他安排。否则的话,两家国有企业,在买卖关系项下,出现一家国企对另一家国企有如此高金额的欠款,到期违约不还而且还闹上法庭,这不合常理。
一个合理的推测是,是这个其他企业C没有还款,导致首创等国企也选择违约不还款。
上面的内容都是作者的猜测,虽然是合理猜测,但是也有可能与真相有较大出入。我们等待后续进一步官方信息披露。相信中国的经侦人员,对于这类模式已经了如指掌,处理起来也是轻车熟路,很快就能够将真实情况摸清楚。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电气爆雷之前曾出现一次人事变动。
2021年4月7日,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和上海市监察委员会官网发布消息,上海电气原副总裁吕亚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而吕亚臣在通讯公司担任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在2021年1月变更由陈干锦和沈欣担任。目前上海电气的人事变动和财务爆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仍然待解。
泛金融模式的终结
从广州浪奇爆雷到上海电气爆雷,让相关投资者损失惨重,有股民们感叹,如今连浓眉大眼的国有企业也都“叛变革命”了。这些财务爆雷的事情,还反应了一种趋势,就是中国之前的泛金融模式,在如今的形势之下,已经倒塌,未来恐怕要逐渐消亡。
泛金融模式是基于现代金融工程思想的概念。现代金融工程思想,认为金融的本质是金融事物所发挥的作用,而不是金融事物的外在形式。因此,很多企业虽然不是金融企业,但是如果发挥了金融企业一样的作用,这种企业实际上也是在从事金融,也是一类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如银行的核心职能就是利用自身的高信用来获取低成本的资金,然后再发放高收益的贷款或是进行高收益的投资,赚取利差
国有企业同样也有较高的信用,能够获得低成本的资金,因此同样可以进行这种套利的运作。
由于中国存在较大的金融抑制,民营企业融资困难。中国的金融体系形成了二元体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相差巨大。这为国有企业进行套利提供了土壤。
除了这种供应链金融之外,还有的国有企业更加简单直接,就是通过发债或是银行贷款获得低成本的资金,然后去买高收益的信托产品,或是通过委托贷款、投资地产股权基金等方式,运用出去,赚取的资金成本和投资收益的差价。
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的这种主动进行的套利业务,与其主营的业务通常没有关系,但是与通常的实体企业将闲散资金进行被动理财运作又有区别。因此,有人将这类业务称为是泛金融业务。
这两年民间金融体系资金收紧,部分地区的房产抵押品价值下跌,信用风险大面积暴露。泛金融业务在近两年的形势之下,让很多企业吃了苦头。
而此前,在利益的驱动下,大量企业涉及泛金融业务。可以预见,除了浪奇等企业之外,未来还会有国有企业或上市公司出现类似爆雷事件。对于股票投资者而言,为避踩雷,需要高度关注上市公司应收账款的情况。
实际上,国有企为从事这种泛金融业务而出问题的事情早已有之。作者想起来一个很早的故事了。这是多年前的一个旧案。
2002年的时候,扬州亚星客车公司将7000万元资金委托给新疆屯河控股的新疆金新信托投资国债,该项委托合同早在2003年8月就已经到期,由于德隆陷入资金链条断裂的危局,这笔投资,直到2004年4月的时候,本息没有拿到。
扬州亚星客车董事长李学勤,作为法人代表在信托合同上签了字,自感重责难逃,独自进京寻见德隆最高层讨还债务,见到唐万新的时候泣不成声,都准备要以死相拼。
当时媒体的报道绘声绘色,此事成为德隆倒塌中的一件知名事件,金融市场的人员很多都知道这件事。我对这件事情印像深刻的原因是,2008年我在扬州做一个项目的时候,还听到扬州的人在讲这个事情,当时在扬州有不少人陷入这个案子里边,无法脱身。
国有企业开展这种泛金融业务,可以为难以融资的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于实体经济发展有利,从解决中国金融抑制也有积极的意义。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利令智昏,很多人员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忘掉了风险控制,也将国家法律法规抛之脑后,最终造成巨大损失。未来,随着一方面是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发展,经济体系中套利机会减少,另一方面,国家对于金融经济领域的监管加强,加之众多的爆雷案例的影响,泛金融模式或许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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