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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旧村全面改造丨实施方案批复前流程详解

2020-09-24 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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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黄埔区立下“三年完成全区66个重点旧村改造项目签约拆迁”军令状,为完成这项任务,稳步快速推进区内的城市更新项目,黄埔区公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加快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全面改造项目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工作指引(试行)》等系列文件,实现“流程再造”。本文详细梳理了广州黄埔区旧村全面改造的全流程详细操作及对应的政策参考,将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主要就项目改造方案实施前四个阶段操作流程进行详细梳理。后续还将推出下篇,对改造方案批后实施阶段的用地审批、规划报建、回迁安置等手续报批操作流程进行详细梳理,敬请期待。






第一阶段  申报企业发展历程




(一)申请纳入标图建库


1. 标图建库的概念


(1)标图建库是审批和管理三旧改造项目的基础和依据,分为标图和建库两部分:


标图:以三个图作为底图进行标绘: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影像图;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土地利用现状图。


建库:根据各市上报的“三旧”改造地块标图成果资料,建立全省“三旧”改造地块监管数据库。


标图加上建库,就形成了三旧改造的图斑,每一个图斑都会有一个编号。


(2)“三旧”改造标图建库实行动态调整,每季度调整一次,政府重点项目可实行实时调整。



示例图1:广州市“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数据汇总情况

(图片来源于网络)


示例图2:萝峰旧村村集体土地范围内标图建库图斑明细表

(图片来源于网络)


2. 申请主体


标图建库的申请主体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都是由镇(街)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影像图等资料,将旧村庄范围内符合入库条件的地块申请纳入标图建库范围。


3. 申请流程


(1)基层“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对拟入库地块是否符合入库的标准进行审核;

(2)审查审批:地级以上市“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对是否符合入库标准进行实质性审查;

(3)报送备案: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于每年12月底前出具备案函,并公开备案结果。省国土资源厅将已入库地块的图斑编号、用地面积、坐落位置等信息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接受公众查询和社会监督。各地“三旧”改造主管部门参照省国土资源厅的做法,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行政区域内“三旧”改造地块信息。


依据:

《关于做好“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测绘发(2010)137 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5号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三旧发(2018)99号

《广东省国上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国土资规字(2018)3号


(二)确定改造范围


1.主体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区政府(区更新机构)指导下合理确定范围。


2. 确定的原则


(1)以自然村或行政村形成并纳入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数据库范围的建设用地为基础;

(2)结合市政路网和整合范围内土地资源情况,尽可能实现连片改造;

(3)对拟改造范围内的留用地、零散的三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进行利用。


 依据: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

《旧村庄全面改造更新项目报批指引》


示例图3:萝岗社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改造范围图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三)改造意愿征集


1. 概念


旧村庄更新改造意愿征集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拟进行更新改造的范围、更新改造的方式及模式、以及是否近期启动更新改造范围内的旧村改造等更新改造事项征求村民的意愿。


2. 办理步骤


(1)村集体经济组织拟定改造意向书(含改造方式及模式)征求村民意见;

(2)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0%以上同意;

(3)向区政府申请更新改造。


依据:

《旧村庄全面改造更新项目报批指引》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



示例图4: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茅岗路以东改造意愿表决结果公示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四)引入合作意向企业(如需)


1. 条件


(1)近3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2)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


2. 选择合作意向企业的意义


引入合作意向企业、缴纳履约金的旧村,优先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3. 办理步骤


(1)村集体经济组织就是否引入合作意向企业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2)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征求村民意见基础上,草拟合作意向协议,提出候选合作意向企业,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征求区城市更新部门意见;

(3)经审核通过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表決,表決结果在村域范围内公示7日以上;

(4)经公示无异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合作意向企业签订合作意向协议;

(5)合作意向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合作意向企业及合作意向协议按程序抄报区政府,并将合作意向企业在村域范围内公布。


4. 注意


(1)旧村改造的基础数据调査由政府组织进行,引入合作意向企业的村,应在合作意向协议中约定合作意向企业不得自行开展基础数据调查;

(2)合作意向企业在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之日起30日内缴纳履约金:用地面积小于30公顷的项目应提供不少于2亿元履约金(现金);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0公顷的项目应提供不少于3亿元履约金(现金)。


依据: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6号


(五)纳入地方年度更新计划


1.主体


城市更新项目须经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


2.申请项目计划的条件


(1)纳入标图建库范围或符合纳入标图建库条件(项目涉及的“三边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可除外);

(2)项目用地产权清晰,且改造方式符合城市更新政策规定;

(3)已形成的更新实施初步方案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

(4)改造意向和改造方式已征求全体村民意见,80%以上村民同意启动全面改造,意愿表决比例高的优先;已开展数据摸査改造,已完成的优先;可提供项目实施初步方案的优先。


3.办理步骤


(1)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区政府申请纳入;

(2)各区结合项目成熟程度上报市城市更新局;

(3)市城市更新局征求各部门意见后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号

《旧村庄全面改造更新项目报批指引》





第二阶段  方案编制企业发展历程



(一)基础数据调查


1.概念


基础数据是指城市更新范围的土地、房屋、人口、经济、产业、文化遗存、古树名木、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等现状基础数据。


2.基础数据调查的类型、实施主体及办理步骤


类型

概念

实施

主体

办理步骤

基础数据普查

基础数据普查是在共享数据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挖掘、现场调查、测绘,采集城市更新基础数据,满足城市更新工作对基础数据的需求。已开展基础数据普查的区域纳入片区策划年度计划的,对位于基础数据普查计划内的片区策划用地范围,基础数据普查成果应满足编制片区策划方案的要求。

市城市更新部门
市城市更新部门实施基础数据普查并负责对基础数据普查成果验收,验收合格纳入城市更新数据库统一管理和使用。


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
未开展城市更新基础数据普查的区域需编制片区策划方案的,应进行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
区政府

(1)确定调查范围;(2)结合数据共享情况,通过房屋调查和测绘获取数据;(3)由区政府报市城市更新部门开展数据核查。

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
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是以共享数据、普查数据、片区策划基础数据为基础,调查项目范围内土地、房屋、人口、经济、产业、文化遗存、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等现状基础数据,满足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
区政府

(1)确定调查范围;(2)结合数据共享,通过入户调查和入户房产测绘获取数据。(3)区政府组织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林业和园林、城管及属地镇、街道等部门开展综合确认;(4)综合确认的数据在改造项目所在地和区城市更新部门官网公示15日以上;(5)数据公示后,由区政府报市城市更新部门开展数据核查。


3.基础数据核查


数据成果核查合格的复函作为片区策划或实施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成果验收的依据。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库的数据是编制和审核片区策划和实施项目方案的依据。

引入合作企业时基础数据核查结果将一并作为招标文件在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进行公告。


依据:

《广州市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和管理办法》



示例图5:基础数据核查复函

(图片来源于网络)




示例图6:基础数据成果作为招标文件附件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编制片区策划方案并审核审定


1.主体


区政府作为主体组织编制。


2.办理步骤


(1)区政府组织依托基础数据普查阶段成果进行前期研究,形成片区策划概念性方案;

(2)片区策划基础数据调查;

(3)片区策划方案编制,确定更新方式和用地方案。根据片区用地实际要求,同步启动产业发展、道路交通、环境影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专题评估报告编制作;

(4)征求土地权属人意见、同步征求国土、发改、工信、规划、环保、交通、文保等部门意见;

(5)公示公开不少于30日。公示公布可在市更新部门指定的展示场所公示公布,包括在市更新局政府网站公示公布;

(6)重大项目的片区策划方案实行专家论证(如需);

(7)区政府送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审核;

(8)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上会审议。


依据:

《广州市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编制工作指引》


(三)引入合作企业定


1.时间点


基础数据经区政府审核公布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引入合作企业。


2. 平台


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区农村集体三资平台。


3. 合作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2)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验资报告为准),且具有与项目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及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

(3)企业信誉好,社会责任感强,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以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且最近3年在市场监管等部门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工程烂尾等情况;

(4)合作企业如果是企业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且须由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主体企业在联合体中占有不低于51%份额,其余联合体成员条件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设定其他要求。


4.办理步骤:


(1)具体程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基础数据制定招商文件→属地街镇初审→区城市更新部门审定并抄报区政府→招商文件公告5个工作日→到会人员80%以上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和招商文件进行公告10个工作日→区城市更新部门抄报市城市主管部门;

(3)发布公告和资格审核

通过代理平台发布公告信息→申请合作企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缴纳竞选保证金→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出具书面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候选合作企业→代理机构发布结果及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合作企业

召开代表会议或者成员大会表决确定合作企业→表决结果确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代理机构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出《竞得通知书》→向合作企业发出《合作改造通知书》并抄送区城市更新部门和属地街;

(5)签订合作框架协议

签协议→设立项目合资公司→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产权初始登记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合作企业。


依据:

《广州开发区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工作指引》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穗开更新规字(2019)2号



示例图7: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南湾社区改造项目公开引入合作企业成交结果公示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四)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1.主体


由区政府按照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 要求


项目实施方案应当以纳入城市更新数据库的数据为基础。项目实施方案应当明确现状调查成果、改造范围、用地界址、地块界线、复建和融资建筑量、改造成本、资金平衡、产业项目、用地整合、拆迁补偿安置、农转用报批、建设时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内容。


3.办理步骤


(1)区政府(更新机构)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2)由于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下放区政府。项目实施方案征求区相关部门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区政府审核。


依据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

《旧村庄全面改造更新项目报批流程指引》





第三阶段 方案审核审定企业发展历程



(一)编制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区政府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的经济性、可行性和实施风险进行论证,并相应提出完善措施,而后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组织修改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区政府就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相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相关权属人、市、区相关单位意见。


(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草案


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后,区政府应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草案及相关说明。

(三)实施方案草案经区政府审核后形成村民表决稿


由于纳入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旧村庄全面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下放区政府。区政府审核实施方案草案,形成实施方案村民表决稿。

(四)村民表决


形成项目实施方案村民表决稿经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的80%以上同意。


(五)方案审查


由区政府根据表决稿形成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提交时城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议。但,实施方案送审稿中关于融资地价、改造成本(含村民复建量)、复建资金监管的事项,由市城市更新部门组织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实施方案,报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六)容缺审批及并联审批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行容缺审批和并联审批。


1.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和控规调整方案实行并联审批制度。

涉及控规调整的且实施方案未批复的城市更新项目,应将实施方案与控规调整必要性论证报告、控规调整方案相结合同步编制,并联开展相关审查审批手续。


涉及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经区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审批;如项目所在区域控规正在同步进行修编和报批,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按实施方案纳入该区域控规一同上报审批,报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市政府批准。



示例图8:萝岗社区大塱村旧村改造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示意图

(图片来源于网络)


2.适用市、区重点建设项目政策保障措施,项目涉及的国土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等手续报批并行同步办理。

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和控调方案通过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区城市更新规划专业委员会审议的,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即可按该实施方案规划指标提前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改造主体可凭城市更新批复文件以及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办理设计方案审查,符合建设用地条件的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建手续及后续施工许可手续;

在取得设计方案审查复函后,可向区住建部门申请临时施工复函。


(八)拆迁前置


项目实施方案“先签约、后批复”,执行统一的拆补方案标准模板,前置拆补方案表决及拆补协议签约,达到规定签约率(根据《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分期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每一期应达到80%以上权属人签约)后方能批复实施方案。


(九)完善历史用地手续


完善土地征收手续与改造实施方案同步申报。


依据: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全面改造项目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工作指引(试行)》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关于加快省“三旧”改造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若干措施(城市更新10条)》

《旧村庄全面改造更新项目报批流程指引》





第三阶段 方案批复企业发展历程



(一) 方案批复


在市城市更新领导机构审定项目后向区政府核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应当在城市更新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示例图9: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萝峰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的批复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二) 批复生效:


旧村改造实施方案经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批复后,在3年之内经村民(含村改居后的居民和世居祖屋权属人)总人数的80%以上表决通过的,批复生效实施。


依据: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18)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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