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投资不良资产的机遇与风险、疑难实务及案例剖析

2018-06-28 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法盛金融投资 fashenglawfirm

一个致力于分享金融投资、私募基金、不良资产、股权激励、税务筹划及公司纠纷、疑难案例干货的专业公众号,巨量干货及案例供检索。



      清华创融同学会校友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王冰律师与大成所高级合伙人卢旺盛律师将于2018年6月15日下午作《投资不良资产的机遇与风险、疑难实务及案例剖析》与《监管新政下的企业上市之道》的主题分享,欢迎对不良资产及企业上市有兴趣的朋友报名参加。


讲座提纲

    

第1讲   不良资产行业的特殊投资机遇

1、中国不良资产行业发展的前世今生

(1)第一轮1999年—2000年  98金融危机,财政部注资,国有银行首轮注资+不良剥离

(2)第二轮2004年—2008年  国有银行股改,二次注资+不良剥离

(3)第三轮2013年—,08年金融危机后,中央四万亿救市计划投放导致的后遗症。

2、当前不良资产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及变化

(1)银行外的的新型不良资产呈增长趋势

(2)投资主体多元化,地方AMC,上市公司、外资、私募基金,民间投资公司积极参与。

(3)债务主体从第一、二轮的国企为主转变为以民企主体为主。

(4)资产管理公司上市业绩考核,竞相拿包促使不良资产包价格上涨

(5)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资产处置更公开透明

(6)新的法律、司法解释、案例对不良资产处置产生重要影响。

3、不良资产投资的核心优势及投资策略

核心优势:定价分析能力+处置能力

投资策略:投资能够快速变现的资产;投资具有升值空间的资产

(1)第一轮1999年—2000年,信息优势(银行、债务人、资产公司)+法律

(2)第二轮2004年—2008年,资源优势(法院、政府部门、国资)+法律

(3)第三轮2013年—?,资金优势+盘活能力+变现能力+法律   

4、不良资产的主要处置方式及注意事项

(1)资产打包、拆包或单户债权转让;

(2)非诉常规清收或和解清收

(3)通过诉讼司法强制执行

(4)协议以物抵债

(5)债务重组

(6)债转股

(7)盘活重整

(8)追加偿债主体

(9)申请清算

(10)申请破产

(11)资产证券化

第2讲  不良资产收购的风险要点及法律分析

1、房地产抵押十五大风险要点及其法律分析

(1)抵押登记与否?抵押未登记的抵押人承担何种责任?

(2)是否存在二押问题? 

(3)抵押是否为事后抵押?事后抵押有效吗? 

(4)抵押合同与他项权证上的担保范围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担保范围以哪一个为准?

(5)抵押合同及附件清单与他项权证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抵押有效吗?

(6)抵押土地是否存在划拔问题?

(7)是否存在土地与房产分别抵押的问题?司法强制执行分别拍卖,拍卖有效吗?

(8)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上的房屋是否属于他人所有?已办抵押的土地上有他人的房屋,抵押有效吗?

(9)是否系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享有物权或抵押权吗?

(10)是否存在工程款优先受偿的问题?无效的工程承包合同享有优先受偿权吗?

(11)抵押物是否存在租赁?租赁与抵押冲突如何处理?

(12)抵押物是否存在被他案首封的问题?

(13)如属最高额抵押,贷款是否为查封后发放?查封后发放的贷款是否享有抵押权?

(14)是否存在权属丧失的问题?

(15)是否存在拖欠出让金、税费等情形? 

(二)保证担保风险要点及其法律分析

(三)质押担保风险要点及其法律分析


第3讲  不良资产处置疑难实务问题及其攻防

1、关于非金融机构受让金融不良债权后能否向非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受让后的利息? 如何理解2009年《海南会议纪要》及相关批复?

2、先抵押后租赁,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擅自出租抵押物,抵押权人能否通过诉讼程序请求解除租赁合同?抵押借款后租赁,租赁期间因借新还旧重办抵押,承租人的租赁权能否对抗抵押权?承租人能否向法院同时主张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及优先购买权吗?

 3、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能否排除法院强制执行?如何认定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未过户、未交付影响小业主的物权期待权吗?能否排除强制执行? 

4、被执行人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轮侯查封债权人就一定有权申请参与分配吗?如何理解执行参与分配制度及执转破制度?

5、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书面异议被驳回的,案外人如何救济?如案外人另案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作出确权的法律文书,请求停止执行,法院该如何认定与处理?


第4讲  不良资产疑难案例剖析

1、债权人到底能否申请执行名义股东持有的股权?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该规定中的“第三人”如何理解? 

(2015)民申字第2381号案、(2016)最高法民申3132号案、【(2016)最高法民终162号】裁判观点完全不同。

2、借款保证及抵押担保之效力案例问题:(1)公司未经股东会决议对外担保的效力问题:如果没有股东会决议,公司对外担保是否有效?如果股东会决议是伪造的或存在瑕疵,公司对外担保是否有效?(2)抵押合同与抵押登记不一致时,抵押权的优先受偿范围如何确定?(3)登记的抵押物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约定的抵押物,该如何处理?

3、抵押物工程款优先权案例问题:(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能否主张优先受偿权;(2)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6个月期限的不同起算点;(3)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可以转让。



 
主讲人简介



冰律师

 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执行主任

 广州市捷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广东中联拍卖行有限公司 董 事

 不良资产实务专家、创融法务专家

 中山大学法律硕士

 

 中国信达资产广东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中国华融资产广东分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广东国资委库内不良资产处置专家律师

 东方资产、长城资产等资产公司入库专家律师


       王冰律师1999年即已担任中国第一家金融不良资产管理公司__光大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已更名汇达资产)的常年法律顾问,是中国最早从事不良资产的专业律师之一,从事不良资产行业至今十九年。王冰律师精通金融不良资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案例,实务操作代理大量不同类型的不良资产疑难案件。

 

        王冰律师团队多年来为信达、华融、东方、长城、粤财等资产公司提供法律尽调及审核的资产超数千户,代理的不良资产诉讼及执行案件近五百件,屡计实现资产回收金额逾三十亿元。


 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5日(周五)13:30:00-17:00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广州纺织交易园G区3栋G3022(广州交易所集团旁)


点击关键词查看对应文章

私募基金定增新三板IPO

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金融房地产并购重组

非法集资不良资产合同效力债转股税务筹划

关注法盛金融,回复以上关键字,可查看系列文章

    

  • 欢迎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法盛金融投资”公众号

  • 欢迎扫描右侧二维码添加法盛所执行合伙人王冰律师个人微信号进行互动交流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发布的信息,除署名外,均来源于互联网等公开渠道,版权归原著作权人或机构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联系方式:王先生,020-85201361,邮箱:wangblawyer@sohu.com)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