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同业投资或面临严监管!严格执行金融债纳入同业投资!

2019-09-06 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法盛金融投资

       一个致力于分享金融投资、私募基金、不良资产、股权激励、税务筹划及公司纠纷、疑难案例干货的专业公众号,巨量干货及案例供检索。


前言:

根据路透社的报道“中国银行业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政策性金融债等纳入同业投资监管,料间接推动银行放贷”;“或同业投资/银行总资产(或净资产)的比例,作为监管部门掌握商业银行同业业务规模”


2014年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同业投资定义为:指金融机构购买同业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债、次级债等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同业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业资产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产品等)的投资行为。

其实根据上述定义同业存单也属于同业投资范围。


同业投资的监管政策及其影响:

1、首先同业投资目前并没有什么严格的监管指标约束,不同于同业融资有两个监管指标:

同业负债不超过总负债的1/3;单一银行同业融出不超过自身净资本的50%(这里的同业融出不包含同业投资比如金融债和同业存单投资)。

就银保监会层面而言,并没有专门针对同业投资设置监管指标。

所以即便路透的报道可靠,仍然需要弄清楚,即便是同业投资的口径发生变化把政策性金融债纳入到同业投资范畴,但是目前对同业投资并没有一个指标约束,意义不大。如果监管同时新增一个同业投资/净资产的比例,那么要看具体这个比例设置在多少,如果是4倍以上,那么其实受影响的也只是同业投资占比比较高的10家左右城商行。股份制、农商行、国有大行都不受影响。

相对而言,只要应收款类投资占比不超过30%,且同业投资/净资产的监管比例不是很严格(比如不低于4-5倍),一般而言即便是城商行执行新规压力也不大。




但是监管导向值得重视,说明监管非常重视贷款和信用债投资的科目,对于同业投资,即便是金融债投资不属于鼓励的方向。

注:上图同业负债不是127号文口径的同业负债,而是广义上将金融债、同业存单发行、结算性同业存款都纳入统计口径。所以可能比监管口径同业负债要高一些。


2、就目前同业投资的占比而言,主要是城商行明显占比较高。农商行因为最早的2014年发布215号文对监管评级不到二级农商行同业投资严格限制,无法投资SPV,所以占比非常低。后来2018年开始农金部开始限制农商行异地同业授信,对同业投资强化窗口指导,总体农商行被限制得更加厉害。以下可以看到几乎所有农商行的同业负债和同业投资占比都不高。




3、从监管的思路看

其实从年初开始,城商行监管部,在其全年的监管工作规划中提及限制同业投资和同业负债的增长,后续部分地方银保监局甚至制定了逐步同业投资和同业负债只降不增的做法,或者逐月下降。但是这里对同业投资的限制重点是SPV投资,对金融债和利率债限制相对较少。

对于绝大多数城商行和农商行而言,因为不能异地经营,所以压制同业投资,就等于倒逼其服务本地企业客户。城商行过去几年为了逃避本地存款和贷款的区域限制,通过同业负债扩张同业资产,同业资产多数异地SPV投资,也有部分同业存单、金融债等。


4、前几天关于华东某省农商行的监管要求,主要是针对异地跨省投资金融债的限制,尤其是二级资本债,从防风险角度监管思路一致,尽快把农商行和城商行从同业业务中拉回来,回归本地企业实体的金融服务。那就是本地的信用债和企业贷款。

这在年初针对县域农商行和城区农商行的监管文件中也通过严格监管指标体现。具体参见笔者此前文章为何某地农商行资金业务遭严监管?!【附罚单】》。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发布的信息,除署名外,均来源于互联网等公开渠道,版权归原著作权人或机构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