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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破产法庭
北京一中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竞争选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的公告
公告
2024年1月5日,本院裁定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司情况简介详见附件一)。鉴于中植集团公司债权债务关系复杂,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竞争选任方式指定中植集团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申报条件
1. 申报机构为已入选《北京市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
2. 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3. 同一家申报机构仅能以一个管理人团队名义进行申报。申报时确定的管理人团队主要人员在办理破产案件过程中,无特殊情况不得发生变更;
4. 本次竞选仅接受社会中介机构单独报名,不接受多家中介机构联合报名。
申报方式
1
提交《邀请函回执》及《承诺书》
如有意参加竞选,请于2024年1月10日17时前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邀请函回执》(见附件二)及纸质《承诺书》(见附件三)邮寄至本院后附的通讯地址(以寄出时间为准)。同时向本次竞选指定专用电子邮箱,即glrxr0105@163.com,发送上述两份文件扫描版,明确报名参加竞选。逾期未向本院寄送纸质《邀请函回执》及《承诺书》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选。
请报名参加竞选的中介机构确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写准确,如因《邀请函回执》中注明的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则由报名机构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2
提交竞选文件
为倡导绿色高效,报名机构按照前项要求提交《邀请函回执》及《承诺书》之后,请于2024年1月12日17时之前,将中介机构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竞选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上述指定电子邮箱,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竞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院不再接收纸质竞选文件。各中介机构提交的竞选文件,需统一以“某某机构竞选中植集团公司管理人+联系人电话”作为邮件名称,并对每个文件夹及具体文件进行命名、编号,确保电子文件清晰有序。如多次提交的,本院将以提交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竞选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关于竞争成为破产管理人的陈述与承诺》(以下称《陈述与承诺》)。《陈述与承诺》应包含以下内容(原则上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1)针对本次案件,拟委派的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该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并说明其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相关执业经历和化解破产案件中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
(2)拟派出管理人团队常驻人员的规模,并附其姓名、执业证号、执业经历和业绩,说明团队人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破产案件的相关执业经历和化解破产案件中疑难复杂问题的经验;
(3)如担任本案管理人,拟开展工作的主要思路和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等;
(4)针对本案参与竞选的优势;
(5)担任管理人正在承办的北京破产法庭其他破产案件的名称、数量、进度及效果情况;
(6)管理人报酬方案。
2. 《陈述与承诺》的基础说明及证明材料
报名参与竞选的中介机构可将用于支撑其《陈述与承诺》的基础说明及证明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向本院提交电子版,作为评审参考资料。
选任流程
本院在收到全部报名材料后,将初步审查是否符合本公告第一项列明的“申报条件”。如果报名参加本次竞选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在十家以上的,将由评审委员会先行书面打分评选出前十名。本院将于2024年1月15日告知参加竞选意见陈述会的时间及方式,并于会前组织各方抽签决定陈述顺序。
特此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月5日
联系人:刘琦、周楚舒
联系电话:(010)59891410、(010)59891298
电子邮箱: glrxr0105@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首钢重型机械厂院内北京破产法庭
邮政编码:100070
文件提取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tHvGe4XOoItSVcboUW_YA?pwd=0105
提取码: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