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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与退市关系研究

2024-01-16 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法盛金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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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发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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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国颁布了《企业破产法》,开始引进破产重整制度。随着我国近年经济增速放缓,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陷入困境,根据统计,2015年后重整计划被批准的上市公司数量呈直线上升趋势,破产重整成为困境上市公司重生的重要方法。破产重整投资作为逆周期的一种主流投资方式,涌现出较多的投资机会。

本文将从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原因、破产重整情况、退市原因、破产重整与退市的关系等方面,深入研究破产重整执行完毕后退市的上市公司案例,分析上市公司重整与退市之间的联系,总结投资经验,为参与破产重整业务的机构提供投资建议。

第一部分

概述
根据统计,自2007年破产重整制度引进至今,共有81 家上市公司已执行完毕重整计划。
图: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及退市上市公司数量(单位:家)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在已完成重整的81家上市公司中,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退市的上市公司共9家。
由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与上市公司退市间隔时间较长的案例存在较多外部干扰因素,因此,本文重点探讨在重整投资人持有股票期间,即重整执行完毕后42个月(股票锁定期36个月,减持退出期6个月)内退市情况的上市公司案例。
根据统计,2007年至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发生退市的上市公司共9家。其中,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时间与上市公司退市时间间隔小于42个月的公司共5家,分别为新都退、*ST庞大、德奥退、天翔退和*ST创智。
以下,我们对这5家退市企业做逐一分析。
表:重整执行完毕后退市公司列表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第二部分

重整后退市上市公司案例分析
01、案例一:*ST创智(000787.SZ)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为创智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湖南五一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在长沙注册成立,1997年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00787.SZ。主营业务为研制、开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配套系统、提供软件制作及软件售后服务。
2007年5月,公司由于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同年年底,四川大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拍卖的方式入局创智科技,成为创智科技第一大股东,其实控人贾鹏成为创智科技实控人。
(二)破产重整原因分析
由于公司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亏损,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起暂停上市。
2012年6月深交所发布退市新规,创智科技属于2012年1月1日前已经暂停上市的公司,深交所将在2012年12月31日前对创智科技作出是否核准恢复上市的决定,若无法恢复上市,公司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在暂停上市后已无实际经营业务,连续三年营业收入均为零,失去了盈利来源,仅依靠公司自身努力难以恢复公司的经营能力,只能依靠重组注入优质资产。大地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后,上市公司一直处于长期停牌状态,出于对停牌所隐藏的风险的顾虑,公司迟迟未能做出重组的动作。而破产重整作为一种较为彻底的手段,在重整中可以消除公司大部分负债,清除公司主要风险,为公司后续重组进行铺路。
(三)破产重整情况
创智科技的重整没有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而是通过原股东进行股票让渡的方式进行,合计让渡了7,932.34万股股票。上述让渡股票主要用于清偿债务和引入重组方。
重组方受让偿债后剩余让渡股票主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向创智科技注入评估价值不少于 20 亿元且未来三年每年净利润不低于 2.5 亿元的资产;
(2)无偿提供不少于 5,000 万元的资金支持;
(3)在重组过程中应向创智科技注入等值资产或现金,以解决原大股东湖南创智集团拖欠创智科技 1.42亿元债务事宜。
201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公告了资产重组计划,确定了重组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大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2年6月4日,法院裁定创智科技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债务清偿和股票转账均已全部完成。但是截至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公司重组计划尚未落定。直至2012年11月7日,因股东大会表决未通过,上市公司终止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四)退市原因分析
2012年12月,公司的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得深交所核准,最终公司被终止上市。此时的创智科技已经停止了生产经营活动,未能在有效期内获得优质资产注入,截至上交所审核时点,创智科技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再满足恢复上市的标准。
图:*ST创智重整及退市时间轴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五)破产重整与退市影响分析
创智科技的退市和重整时间较迟有关。
创智科技的重整计划虽然被裁定执行完毕,但实际上重大资产重组作为经营计划中重要的一环未能成功执行,重整投资人也未能成功参与到此次重整中,所以严格意义讲,创智科技的重整未彻底完成。单纯的债务重组和现金支持并不能让公司恢复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重大资产重组才是公司重生的关键。重组计划的终止导致创智科技的退市。
图:*ST创智破产重整及退市关系示意图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
02、案例二:新都退(000033.SZ)
(一)公司基本情况
新都退全称是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在深交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033.SZ。公司所属行业为酒店旅游服务业,主要经营实体是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一号的新都酒店,其他经营实体还包括新都酒店停车场、以及其他自有场地出租、餐饮等。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为酒店经营收入和租赁业务收入,公司整体业务规模不大,2015年以前每年的营业收入保持在约6,000-8,000万元。
(二)破产重整原因分析
 1、保壳迫在眉睫
由于新都酒店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为公司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并向关联方购买、出售相关资产,导致新都酒店在2013-2014年连续两年被审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从而在2015年被深交所暂停上市。
根据当时的退市规定,如果新都酒店2015年年报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或净资产、净利润、扣非净利润为负或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上市公司将被终止上市。因此,2015年新都酒店需要寻求有效方法进行保壳。
2、错失重组资产
2015年4月,新都酒店公布了收购华图教育的交易计划,2014年华图教育的归母净利润约1.11亿元。若该交易顺利完成,新都酒店控制权将变更,华图教育将借壳新都酒店,从而公司能够快速进行战略转型,提高盈利能力,实现保壳。但是,由于上市公司2014年被继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意见导致被暂停上市,最终,交易对方终止了该笔交易。
3、存续问题较多,需要一次性解决
截至2014年年底,上市公司资不抵债,净资产为-1.78亿元,若新都酒店无法在2015年底将净资产转正,将面临净资产为负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此外,公司连续两年因为违规担保事项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若2015年公司仍无法解决违规担保问题,则可能被继续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同样也会导致终止上市。为了一次性解决以上问题,破产重整成为公司的重要途径。
通过破产重整,上市公司可以引入重整投资人获得资金,债务重组化解债务危机,并解决违规担保问题,还可以帮助公司净资产转正。
(三)破产重整情况
公司从重整申请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经历了6个月,重整效率较高。2015年7月,新都酒店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2015年9月,重整申请被法院裁定受理;2015年12月,重整计划被法院裁定批准。
重整投资人为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组成的联合体。
上市公司按照每10股转增3.0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同时,原控股股东无偿让渡其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50%以及其原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合计3,664.79万股由重整投资人受让,重整投资人合计向上市公司支付7.76亿元。
此外,重整投资人承诺以捐赠或其他合法方式保证重整后的新都酒店净资产为正,重整投资人合计捐赠3,043.6万元现金,以实现2015年末上市公司净资产为正值。
(四)退市原因分析
上市公司退市的直接原因为扣非净利润为负,从而强制退市,即使重整成功也难以挽救。
201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971.26万元。由于通过重整发生的资产处置净利得、债务重组损益和计提的预计负债损益均属于非经常性损益,以及新都酒店在2015年确认了一笔2014年的租金收入,后来经审计师确认为非经常性损益,扣除以上一系列非经常性损益后上市公司扣非净利润为-103.99万元,重整难以达到调节扣非净利润的作用。根据当时的退市规定,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若想恢复上市需要保证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均为正,2015年公司由于扣非净利润不符合恢复上市要求,被强制退市。
图:新都退重整及退市时间轴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五)破产重整与退市关系分析
从保壳方案本身看,新都酒店的破产重整是成功的,新都酒店的退市与破产重整执行完毕的关联度较低。
新都酒店的重整解决了两个导致上市公司退市的事项,即解决违规担保事项和保证净资产转正。但是,忽视了在当时的退市规定之下,公司在暂停上市年度扣非净利润为正是恢复上市的关键条件,而通过破产重整本身产生的债务重组利得和资产处置利得属于非经营性损益,难以达到调节扣非净利润的作用,扣非净利润考核的是上市公司自身的实际盈利情况,可调节性差。故上市公司自身盈利能力不佳,仅依靠破产重整难以完全实现保壳的目标。
图:新都退破产重整及退市关系示意图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
03、案例三:天翔退(300362.SZ)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为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在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为300362.SZ。公司主营业务为市政水务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以及油气田环保、餐厨及有机废弃物处置等环保工艺设备、其他先进装备研发、制造、销售,属于节能环保服务业。
(二)破产重整原因分析
2016年天翔环境花费超42亿元完成了三单海外并购,导致公司资金链收紧,出现债务危机。
2017年以来,随着国内融资渠道收紧,融资成本上升,公司控股股东的资金链也相应出现了问题,公司出现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截至2018年末,控股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超过24亿元。
2018-2019年,天翔环境因为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以及大额债务逾期涉及多项诉讼而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与此同时天翔环境在2018-2019年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且2019年净资产也为负,触及多项暂停上市条件,在2020年5月被暂停上市。
在2020年年报报出前,公司需要通过破产重整程序解决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净资产为负的问题,实现保壳。
(三)破产重整情况
公司的重整时间周期超过2年,时间较长。2018年12月,天翔的债权人提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直至2020年12月,公司的重整申请才被法院受理,受理周期长达两年,2021年4月,公司的重整计划才被裁定批准。
重整过程中,天翔环境与多方债权人签订了《债务抵偿协议》,债权人合计豁免了18.53亿元债务,部分债务豁免用于抵偿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增加净资产的同时解决了大股东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天翔环境在重整中引入了两位重要的重整投资人,分别为四川嘉道博文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成都市融禾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后者实控人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投资人与天翔环境初始签署投资协议出资7亿元,因为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公司基本确定了要退市,所以后续经过各方协商,重整投资人原定第二期的3.5亿元投资取消,管理人按投资人已支付的3.5亿元向投资人拨付公司股份,并于2021年7月确认重整执行完毕。
(四)退市原因分析
天翔环境终止上市的直接原因为重整时间较晚,在重整计划没有执行完毕的情况下,保荐机构未对公司出具恢复上市保荐书,深交所未受理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导致退市。天翔环境的重整计划在2021年4月19日才被法院裁定批准,2021年4月30日重整计划未执行完毕,保荐机构无法出具恢复上市申请保荐书,在需提交恢复上市申请的节点前无法完成全部重整程序从而导致退市。
图:天翔退重整及退市时间轴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五)破产重整与退市影响分析
天翔环境的退市与公司的重整程序推进速度较慢有关。
天翔环境的保壳需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完成并且要在年报报出5个工作日内提交恢复上市保荐书。然而,从天翔环境的破产重整时间进程来看,天翔环境的重整计划在2021年4月19日被法院裁定批准,直至2021年7月9日才执行完毕,导致了最终天翔环境的退市。
图:天翔退破产重整及退市关系示意图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
04、案例四:德奥退(002260.SZ)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为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公司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02260.SZ。公司主营业务为小家电产品研发、生产和营销服务。2013年,公司进入通用航空业务领域,业务转变为通用航空和电气设备双主业运营,此后因公司资金不足,通用航空业务不再开展大规模投资和研发,只有限度地恢复和维持通航业务的运营。
(二)破产重整原因分析
德奥在2017年和2018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在2019年5月被暂停上市。公司存在退市风险,需通过破产重整引入投资人,进行债务重组消除大额债务,将净资产转正,实现保壳。
(三)破产重整情况
重整中引入了产业投资人迅图教育及13家财务投资人,合计出资7.35亿元受让上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2.92亿股。重整投资人投入的资金用于支付重整费用、共益债务、清偿债务和后续经营,重整过程中消除债务总额约为4.79亿元。迅图教育重整后股比达20%,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在重整计划执行之前,投资人及原股东已经开始进行了净资产增扩动作。2019年12月迅图投资(迅图教育和德奥的股东)向德奥全资子公司云南伊立浦捐赠评估价值为1.73亿元的房产及1,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同时迅图投资受让债权及豁免债权合计1,900万元。此外,德奥原控股股东梧桐翔宇自公司债权人处受让债权并予以豁免,合计达1.48亿元。
(四)退市原因分析
德奥退市的直接原因为其在恢复上市过程中,保荐机构终止为德奥恢复上市提供保荐服务。究其背后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两点:
1、违规担保行为暴露,该事项对于公司的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于2022年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判决显示公司存在违规担保情况,违规担保事项涉及公司可能承担的债务本金约为人民币15.94亿元,约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68%。该事项对公司2021年末净资产的影响程度无法确定。若追溯调整财务报表,2019年公司的净资产也可能无法转正。
2、公司未来经营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上市公司2020年、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熟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699.45万元、-1.01亿元,持续经营能力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不符合恢复上市条件。
图:德奥退重整及退市时间轴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五)破产重整与退市影响分析
公司退市与破产重整有直接关联。一方面是重整尽调不彻底,未能发现违规担保;另一方面是重整引入的重整投资人赋能力度较弱。
1、重整尽调不彻底,未能发现和解决违规担保问题
德奥的退市和重整有着直接的关联,最直接的原因在于在重整过程中对或有债务的尽调清查不彻底,导致重整后出现上市公司要承担15.86亿元的担保赔偿责任,而重整也未对或有债务预留偿债资源,导致公司最终又陷入资不抵债的境地。
2、重整未能切实恢复上市公司经营能力
重整过程中引入的产业投资人为迅图教育,迅图教育参与重整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股东的资本金和后续股东增资投入资金,可见引入的产业投资人本身资金实力不强。在重整中,大部分资金都用于了债务的清偿,预留给上市公司的流动资金所剩无几。产业投资人资金实力的薄弱和重整后公司剩余流动资金的不足导致公司经营恢复资金短缺。
此外,由于产业投资人向财务投资人的融资导致了融资纠纷,产业投资人财产被查封,公司管理陷入困境,生产经营进一步受阻,持续经营能力不足,也是公司无法恢复上市的主要原因。
图:德奥退破产重整及退市关系示意图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
05、案例五:*ST庞大(601258.SH)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为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601258.SH。公司是一家大型商贸流通集团,主营业务为提供与汽车经销及汽车维修养护等服务。公司前身是唐山市冀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11年在上交所上市,经销规模曾位居全国前列,在汽车经销市场处于主导地位。2013年,汽车销售市场下行,公司开始自我减速调整,压缩规模。2017年,随着公司违规披露等事项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以及各个债券到期,以及市场进一步恶化,公司陷入资金危机,经营也深陷泥潭。
(二)破产重整原因分析
2018年,受市场环境大幅波动和公司立案调查事件影响,部分金融机构对公司采取了紧缩的信贷政策,导致公司资金链紧张。公司的流动性出现困难,总负债高达200多亿元,财产变现能力差,公司资金严重不足,丧失清偿能力,2018年出现了大幅亏损。庞大重整的原因是债务负担过大且大额债务到期难以偿还,公司面临破产的风险,需通过破产重整消除沉重的债务负担。
(三)破产重整情况
1、通过现金+股票+留债方式对债务清偿,但大额债务展期留债
上市公司重整过程中,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新增约36.88亿股,其中7亿股由重整投资人以1元/股的价格受让,剩余新增股票用于债务清偿。重整投资人投入7亿元用于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债务以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此外,上市公司有财产担保债权合计56.83亿元,其中仅存在质押保证金的债权在重整中以现金全额清偿,剩余部分债权留债展期;普通债权合计117.88亿元,其中50万元以下部分以现金清偿,高于50万元的部分以股票以及留债清偿。留债安排为前三年只付息不还本,第4-6年分别清偿本金的30%、30%、40%。
重整过程并未对债务进行完全消除,为上市公司留下了超67亿元的长期和短期借款。
2、重整投资人在重整计划中做出业绩承诺安排
参与重整的投资人为深商集团、国民运力及元维资产组成的联合体。领投方深商集团主要擅长资本运作,以金融业和房地产开发为主轴,以发展其他产业为支撑,产业布局具有多元化特点。
重整投资人签署了业绩承诺,承诺重整后庞大集团2020年、2021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亿元、11亿元、17亿元,或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计达到35亿元。若最终实现的归母净利润未达到前述标准,由重整投资人在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后三个月内向庞大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
(四)退市原因分析
庞大退市的直接原因是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条件。然而,庞大股票跌破面值背后或受到多方面原因的影响。
1、庞大的经营情况在重整后并未得到实质性好转
根据公司公告显示,庞大2020-2022年三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80亿元、9.02亿元和-14.41亿元,三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为0.41亿元,其中大部分收益为变卖资产所得。2020年,公司通过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获得投资收益3.25亿元。2021年,公司通过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获得投资收益14.19亿元。2020年和2021年的主要盈利基本依靠卖资产,主业的造血能力并未见明显好转。2022年公司净利润暴跌可能是影响股价连续下跌的主要因素。
庞大重整投资人的业绩承诺未能完成且未能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在2023年11月被深交所予以公开谴责。
2、公司的持续经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公司2022年度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一方面,公司内控存在较大缺陷。另一方面,破产重整遗留下来的债务导致公司2023年年末将面临第一笔留债约15.16亿元的集中偿债压力,而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资金难以覆盖即将到期的债务,持续经营压力较大。
3、重整后公司受到监管函和处罚
2023 年 5 月 19 日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ST 庞大 2020 年、2022 年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及时披露问题。其中,2020 年累计涉案金额 12.2 亿元,占 2019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1%;2022 年累计涉案金额28.81 亿元,占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4.58%。河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连串的处罚措施挫伤了股东的信心,公司股价萎靡不振。
图:*ST庞大重整及退市时间轴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根据公开信息整理
(五)破产重整与退市影响分析
公司退市与破产重整有直接关联。一方面是对产业投资人的选择匹配度不高;另一方面是重整计划存在缺陷。
1、重整投资人缺乏相关产业背景
本次的重整投资人大多为投资类公司,缺乏产业方背景,在重整后短期内大批更换原管理团队,在汽车产业市场剧烈波动的背景下,容易出现经营动荡、管理失控的问题。
此外,重整投资人领头方深商集团盈利能力存在水分。重整执行期间提供的非审计数据为盈利1.32亿元,而在重整后获取的审计数据则为亏损3.34亿元。重整投资人控制上市公司后,对公司赋能作用不明显,多为依靠存量业务继续经营。
2、重整计划存在瑕疵,重整不彻底
在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人做出了利润承诺,该承诺导致投资人入主公司后在2020-2021年通过频繁出售子公司来实现利润反弹,公司的实际经营能力并未明显改善。重整中留下了50多亿的大额债务,导致公司在2022年需要承受较大偿债压力。
庞大的重整只在短期内解决了上市公司的保壳问题,但从长远来看并没有达到企业“造血”重生的效果。
图:*ST庞大破产重整及退市关系示意图
数据来源:广发乾和

第三部分

经验及总结
重整执行完成后退市的上市公司主要具有以下四种特征:
第一,上市公司本身通过重整无法实现保壳,比如新都酒店案例;第二,产业投资人选择不当,产业投资人对于公司缺乏产业赋能能力,比如庞大案例;第三,重整做的不彻底,重整后上市公司留债过多或者未发现潜在债务,比如庞大和德奥案例;第四,因为重整进度较慢,导致无法在退市前完成,比如天翔环境和创智科技案例。
通过对重整后退市上市公司案例研究,总结经验如下:
1、产业投资人选择的客观性和充分性
产业投资人的加入通常会带来公司实控人的变更,实控人决定了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一个好的产业投资人可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因此,产业方的选择应保持客观的态度,充分论证其与上市公司在业务、管理、团队、文化等方面的契合点。
合适的产业投资人应具备为上市公司赋能的实力。可从重整目标、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所需能力、重整后的经营方案、公司财务实力以及产业方实控人等多方面对产业方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公司重整后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健性。
2、上市公司尽调的全面性
重整期间,投资人需要对上市公司有全面的了解。一方面,需要对公司保壳条件有充分认知,与审计机构、重整管理人等参与主体充分沟通,确保通过重整可以保证公司上市地位;另一方面,需要对公司的历史问题保持警觉,上市公司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是经常涉及的历史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复杂性,投资人在参与重整尽调期间,可与上市公司实控人充分交流,对隐蔽问题进行严格核查,通过重整程序一并解决。
3、交易方案设计的严谨性
重整交易方案的设计应保证合理性。重整的目的是挽救有价值或者能够赋予其价值的公司。首先,作为财务投资人需认真权衡企业的重整价值和投资价值,考虑债权人、重组方、原股东及对社会的影响等因素,根据公司情况选择重整模式;其次,需要对行业有深入的研究,对公司的盈利模式,产业的发展方向有完整的认知;再次,在以上分析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营方案做恰当的现金流预测,考虑为企业未来经营预留足够的运营资金;最后,在设计交易方案时,充分考虑公司债务清偿可行性,通过重整,将公司债务问题彻底解决。
4、重整进度的主导性
重整投资人中的牵头方可发挥主导性,通过与管理人协作,制定详细的重整进程计划表,协助上市公司大股东、投资人、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债权人等主体,限期有针对性的沟通和解决各阶段问题,推动重整进程向积极有利的方向发展。如果判断重整无法及时完成,也应尽快判断和决策,及时退出。
综上所述,由于重整投资存在交易结构复杂、谈判周期长、博弈主体多等特点。在尽调期间,牵头投资人需要对上市公司、产业投资人做充分尽调,挖掘上市公司的重大问题,基于产业投资人的业务特点和经营管理优势,对上市公司量身定制经营赋能方案、债务化解方案、重大风险防范方案等。同时,牵头投资人需制定详细的重整时间计划表,做好与上市公司大股东、投资人、地方政府、监管机构、债权人等参与主体的沟通工作,推动重整向积极有利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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