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干货】中国上市条件

2015-01-26 法盛-金融投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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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盛-金融投资法律实务(ID:wangblawyer)

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为不良资产投资收购、经营处置以及资管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业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提供股权投融资、并购重组、公司控制权解决方案,提供房地产合作、开发、转让纠纷法律服务;提供税务筹划、税务争议解决、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服务。诚邀各界人士的交流与合作!

 

一、 国内上市板块:

1、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地方性非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中小企业)

2、新三板(全国性公众公司股权交易平台,主要针对中小企业)

3、创业板(主要针对创新型、科技型的企业发展融资)

4、中小板(适合规模较大的细分行业领军行业)

5、主板(发展成熟的大盘蓝筹企业)

 

二、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

无所有制和行业限制,只要是合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或非上市股份公司,存续期满一年,并满足下列标准之一即可挂牌:

1、最近12个月的净利润累计不少于300万元。

2、最近12个月的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2000万元;或最近24个月营业收入累计不少于2000万元,且增长率不少于30%

3、净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且最近12个月的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4、最近12个月银行贷款达100万元以上或投资机构股权投资达100万元以上。

 

三、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条件: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Q牌实行“宽申请”:将挂牌企业的准入门槛再次降低,Q板挂牌企业类型不局限于股份有限公司,还包括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等各类型企业;也不局限企业所处行业和所有制成分,民营企业、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均被认可。只需满足“5个否定项”和“2个基本条件”即能在Q板挂牌。

 

5个否定项为:

无固定的办公场所

无满足企业正常运作的人员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国家相关部门予以严重处罚

企业的董监高人员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所列数的情况

 

2个基本条件

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E板挂牌条件

申请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E板上市,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2)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3)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4)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5)股份的发行、转让合法合规;

 

6)注册资本中存在非货币出资的,应设立满一个会计年度;

 

7)上海股权交易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上述第(6)条进行认定时,遵循如下原则:对于注册资本中存在非货币出资、申请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的非上市公司,如为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存续时间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开始计算;有限责任公司未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待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挂牌;全部为货币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视为存在非货币出资。

 

四、新三板挂牌条件:

1.2014年新三板上市条件要求企业依法设立且存续(存在并持续)满两年。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6.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创业板挂牌条件:

 

创业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申请在深交所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四)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五)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中小板挂牌条件:

总结起来是如下几条:

1、近年净利润为正,累计超过3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这条只是书面上的规定,实践中中小板上市公司一般在申请上市前一年的净利润要达到5000万;

2、近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 万元;或近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亿元

3、发行前股本不少于3000 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6、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规定。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7、发行人最近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8、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不得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领薪;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9、最近36 个月(工商、税务、海关、环保等)无重大违法违规;

10、内控审核报告、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不得有以下情况:

1、董监高:尚在证券市场禁入期的;最近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2、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

3、最近个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重大依赖;

4、最近个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5、近36 个月非法公开发行过证券;或36 个月前发行过,且处于持续状态。

 

七、主板挂牌条件:

1. 公司初次发行股票

初次发行是指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开募集股份或已经

设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 初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政策

★发行的普通股限于一种、同股同权

★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数额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35%

★发行前1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30%,

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占其所折股本数的比例不得高于20%

★公司股本数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社会公众发行的部分不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25%,

★拟发行股本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可酌情降低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比但最低不得少于公司拟发行股本总额的15%

★发起人在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近3年连续赢利等

来源: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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